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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實習課程作業要點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2/04


 *本系四年級必修實習課程共九門、十七學分,必選修實習課程清單如附表一

 *本系四年級實習課程為期二十週至二十二週,分為上下學期,共辦理二梯次實習。

 *實習分發成績計算:
  本系分發以一至三年級上學期必修學分如附表二列之課程成績為依據。
  非於本校修課之成績,不列入實習分發成績計算。
  ※每位同學皆只有一次行使實習分發成績正常排序選填實習的權益,敬請斟酌使用。

 *實習醫院分發:
  根據學業成績高低(成績排序以系為單位)與學生個人意願選填。
  選填實習醫院時必須詳細考慮,日後不得要求更改。

 *實習門檻:實習前,應修畢如附表三列之課程,有未修習或不及格者,不得修習臨床實習課程。

 *臨床實習學生實習期間,應遵守實習單位相關規定,違者依其規定處理

 *實習期間不可以修課為由向實習單位請假。

 *其餘有關實習成績考評、實習輔導訪視、不適應離退轉介機制、實習申訴、
  個別實習計畫書等,請參閱本系實習課程作業要點(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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