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相關宣導
以下提供實習相關資訊及來源,敬請同學於實習前務必詳閱!
一、檢附實習手冊之附錄(如附件1)及實習前宣導簡報(如附件2)電子檔。
三、節錄實習手冊內容:
(一)請同學務必於實習前告知家長自己的實習醫院及實習日期。
(二)本校實習合約公版內容請同學務必轉知給家長知悉。
(三)實習期間之交通、食、住等所需費用,除實習機構特別規定外,皆由學生自理。
(四)實習時,應遵照實習單位所定時間上下班,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怠忽職守,因故不能上班時,應按各實習單位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依實習單位規定補實習。
(五)進入實習單位實習,同學既是學習也是工作,請同學務必遵守職場倫理:
1、依照各實習單位規定進行實習。
2、謹言慎行,態度誠懇並注意禮節。
3、持同理心並平等對待所有病患及病患家屬。
4、嚴守工作保密規定,遵循各實習醫院個資保護、資訊安全管理政策與相關法令。
5、無論實習期間或實習結束後,對業務機密及個人資訊負完全保密之責,並尊重隱私權與智慧財產權。
6、實驗室所有人員應遵守規定之政策與程序,不應提供任何影響公正性的服務活動,以致危害機構之公正性。
7、執行特定實驗室活動期間,應秉持公正、客觀、無差別待遇與一致性的專業態度。
8、應迴避涉及本人、配偶、二等親以內血親或姻親之利益衝突。
(六)本系會安排負責實習輔導訪視之教師,實習訪視次數依照實習期間規定,寒暑期實習至少一次、學期間至少兩次。實習期間應與輔導老師保持聯繫,告知實習狀況。保持良好品德,遵守實習機構規定,注意安全,虛心學習,接受指導,認真負責,維護校譽。
(七)實習期間遇到不合理的要求時,儘速與學校聯繫,由學校協助解決。
(八)實習結束時,應依實習機構規定繳交作業報告、歸還借用之物品以及辦妥離職手續。
(九)實習學生對於實習機構督導或指導老師之處置有疑慮時,可填寫「校外實習權益申訴書」(如附件3),送本系系辦公室(誠愛樓12樓81227辦公室),由本系實習委員會協助處理。
(十)實習保險期間,發生針扎事件、交通事故等意外,請email通知系辦(提供班級學號姓名及事件概要),系辦會再依照該學年度的實習保險理賠方式通知同學,再請同學提供相對應的文件申請理賠。
(十一)請同學於校外實習務必多加注意人身安全,包括實習上、交通上以及住宿上。另檢附學生實習職業安全及衛生宣導(如附件4之1)、職業倫理道德及工作態度宣導(如附件4之2)、交通安全宣導(如附件4之3)、租屋安全宣導(如附件4之4)及勞動權益宣導(如附件4之5)。




